江蘇省政府印發重磅文件,自2023年12月3日施行!江蘇未來5年建筑業方向定了
11月3日,江蘇省政府印發《關于促進全省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蘇政規〔2023〕14號),本意見自2023年12月3日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日。
發展方向
持續深化建筑業改革,推動建筑業工業化、數字化、綠色化發展,優化建筑業產業結構,做優做強建筑業企業。
目標
到2025年,培育30家智能建造骨干企業,150家具備工程總承包和全過程工程咨詢能力的骨干企業。
再過5年左右時間,培育2-3家產值過千億的建筑業企業以及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示范企業和專精特新企業;建成智能建造與新型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的產業體系。
加快推進智能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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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智能建造全產業鏈標準體系,以智能建造為突破口,推進傳統建造方式向新型建造方式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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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各地對參與智能建造試點示范項目建設及產生科研投入的企業給予資金補助,鼓勵大型建筑業企業建立科技研發中心,建設建筑產業互聯網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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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序推進BIM技術在建設項目規劃、勘察、設計、施工和運營維護全過程集成應用,并將相關費用在建設項目總投資費用中列明。建立全省統一的BIM設計交付和智能審查數據標準,逐步推行運用BIM技術輔助工程建設報建及施工圖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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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企業研發和推廣應用建筑機器人及智能裝備、部品部件智能生產、智能施工管理等智能建造關鍵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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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智能建造項目和企業示范試點,培育一批智能建造領軍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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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建設領域“智改數轉”推進計劃,加快推動數字化綠色化協同轉型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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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導條件成熟的地區打造智能建造產業園,吸引上下游企業集聚,形成智能建造產業鏈供應鏈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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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進綠色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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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雙碳”目標,強化綠色建造理念,推動發展各專業協同的綠色策劃、設計、施工、交付和運維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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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揮政府投資工程創新示范引領作用,打造一批綠色建造示范工程,結合城市更新,同步實施既有公共建筑節能綠色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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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推動綠色施工方式,推廣應用裝配式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有效應用綠色建造新技術,推進綠色建材采信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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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綠色建造產業鏈,培育一批具有綠色建造系統解決方案能力的工程總承包企業以及勘察設計、建筑施工、部品生產、信息技術等配套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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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建企向基礎設施領域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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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建筑業企業進入橋梁隧道、綜合管廊、港口航道、地方鐵路、高速公路、水利工程、軌道交通、電力能源等大型基礎設施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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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導企業積極參與5G基站、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大數據中心、人工智能、工業互聯網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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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工程總承包和全過程工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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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資金參與投資且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項目帶頭推行工程總承包和全過程工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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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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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建設行業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制定符合建設行業特點的專精特新企業培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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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在蘇央企、國有企業、省內優勢企業與中小企業、民營企業建立結對聯合機制,發揮各自比較優勢,增強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市場拓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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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民營建筑業企業進入城鎮供水、污水和垃圾處理、燃氣、公共交通等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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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實民營建筑業企業市場準入政策措施,排查、清理對民營建筑業企業設置的附加條件和歧視性條款,消除各類顯性和隱性壁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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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企業資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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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設立建筑業企業的資質證書與安全生產許可證可同時申請、同時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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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相關優惠政策,優質企業將總部遷移到我省或在省內設立獨立法人全資子公司的,可按規定直接申請省級審批權限內的相關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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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和支持企業資質升級,對新取得特級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的企業,各地可給予適當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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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民營企業參與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發揮各自特長,實現優勢互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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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工程招標投標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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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招標人自主權,落實招標人主體責任,在全省國有投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中推進“評定分離”。(省廳:7月1日起實施!在全省國有資金投資房屋市政工程項目招標中推進“評定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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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對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區的企業設置不平等招標條件,不得脫離項目實際設置不合理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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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全省統一的招投標行政監管平臺和各地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建設,不斷提升監管平臺和交易平臺的互聯互通和數據共享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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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工程價款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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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建設單位執行工程預付款、工資款、進度款和竣工結算制度,預付款應不低于合同總價的10%,不得將未完成結算審計作為工程延期結算、拖欠勘察設計費和工程款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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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及時足額支付引發群體性事件和造成質量安全事故的責任人依法予以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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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投資項目的施工發包承包,應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并全面推行施工過程結算制度,工程進度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80%,不得由施工單位墊資建設,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以審計機關的審計結果作為工程價款結算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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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建筑市場監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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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互聯網+監管”,加強建筑領域監管數據互聯共享,逐步推進建筑市場與工程項目審批、工程項目現場管理的數字化聯動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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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打擊圍標串標,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及掛靠,拖欠農民工工資等行為,在市場準入、資質資格、招標投標等方面依法加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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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工程質量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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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建筑市場與施工現場聯動,推廣運用“蘇建碼”,對施工現場人員安全教育、技能培訓、工資保障、人員配備等實施動態管理。(省廳:凡進入本省施工現場的工人必須申領“建安碼!處罰:停工整改、限制企業招投標!先在3個區域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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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加強危大工程管控,建立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健全施工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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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進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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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對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的監督管理,嚴厲打擊出具虛假檢測報告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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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2021年7月,江蘇省住建廳印發《建筑業“十四五規劃”》。
2022年5月,江蘇省政府發布《關于加快推進基礎設施投資建設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3年1月,江蘇省住建廳發布《關于推進江蘇省智能建造發展的實施方案(試行)》。
2023年9月3日,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經濟持續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
未來方向已明朗:
優化建筑產業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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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培育一批市政公用、公路、水利水電、港口與航道工程等綜合、甲級資質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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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企業參與傳統基礎設施建設的同時,積極融入包括5G基站、特高壓、城際高速鐵路、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大數據中心、人工智能、工業互聯網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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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廣物聯網、大數據、建筑信息模型(BIM)等先進技術在新型建筑工業化中的應用,推動生產裝備、施工設備智能化升級,推動智能建造與新型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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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 3D 打印技術、建筑機器人技術運用于建筑部品、構件生產的規模化水平,挖掘 5G 技術、云計算技術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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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省級層面智能建造產業互聯網管理平臺和面向不同用戶、不同終端,覆蓋省、市、 縣、企多層級、多角度、全方位的全省智能建造管理平臺,包括招投標平臺、產業工人管理平臺、建材交易平臺、機械租賃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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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優勢企業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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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建筑企業進入交通、水利、能源等大型基礎設施和市政、新型基礎設施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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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企業轉型升級,提升核心競爭力,將總承包企業“做大做強”,形成一批在全國有影響力的知名品牌企業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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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導專業承包企業“做專做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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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導中小型工程勘察設計企業、中小施工承包企業向具有較強專業技術優勢和特色的專業設計、專項施工發展,打造差異化競爭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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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推動全省建筑業企業由單一型向綜合型發展,由生產經營型向資本經營型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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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導和推動省內外知名大企業集團與我省優勢建筑業企業強強聯合,形成優勢互補。通過戰略合作打造行業龍頭,促使產業整合、協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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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培育具有裝配式建筑整體解決方案的工程總承包企業。實行集中建設的政府投資項目應當積極推行工程總承包方式,裝配式建筑原則上采用工程總承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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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勵造價咨詢企業發揮專業優勢,從以傳統的結算審核業務為主轉向全過程造價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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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導政府投資項目和國有企業投資項目帶頭推行全過程工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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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重點領域加大投資
切實加大新型基礎設施、交通、物流、能源、水利、城建、生態環境、農業農村、民生、安全保障等領域投資力度,加快構建高水平基礎設施服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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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基礎設施方面,加快5G網絡、數據中心、工業互聯網等項目建設步伐,布局建設新一代超算、云計算、人工智能平臺、寬帶基礎網絡等項目,推進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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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基礎設施方面,全面加快綜合交通樞紐、干線鐵路、高速公路、過江通道等項目實施步伐,推進綜合立體交通網主骨架建設,加強沿海和內河航道規劃建設,列入當年開工計劃的項目要創造條件力爭提前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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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倉儲設施方面,高質量推進國家物流樞紐網絡、城鄉冷鏈物流、糧食物流樞紐、糧食和物資儲備設施等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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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基礎設施方面,加快電網、油氣管網、大型發電工程等能源項目建設,開展海上風電前期工作,推進建設一批集中式光伏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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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設施方面,加快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實施進度,積極推進國家水網骨干工程、國家水安全專項、區域治理、大中型灌區改造、洪澤湖綜合治理等項目建設,扎實開展一批項目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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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用設施方面,重點推進城市軌道交通、城市快速路網、燃氣管網、供排水管網等項目,有序推進地下綜合管廊項目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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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基礎設施方面,深入推進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治理、太湖水環境治理等工程,加快實施垃圾、污水、固廢處理等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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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基礎設施方面,完善農田水利設施,加強高標準農田和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健全農村交通運輸體系,推進農村污水和垃圾收集處理設施建設,開展農村河道綜合整治和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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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基礎設施方面,加快推進老舊小區改造,加大“一老一小”服務設施等建設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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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障基礎設施方面,加大能源儲備、糧食安全、防災減災、公共衛生應急等設施投入建設力度。充分發揮各領域重大項目引領帶動作用,納入各級重大項目清單的基礎設施項目,慢于序時進度的應逐項提出針對性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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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智能建造
關鍵詞:BIM、3D打印、物聯網、人工智能、云計算、大數據、元宇宙。
五大智能建造:建筑產業互聯網、數字一體化設計、建筑機器人及智能裝備、部品部件智能生產線和智能施工管理。
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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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5年末,智能建造適宜技術在重大工程建設項目中應用占比50%,培育30家以上智能建造骨干企業,推動建筑業企業智能化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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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30年末,智能建造適宜技術在大中型工程建設項目中應用占比70%,培育100家智能建造骨干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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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35年末,大中企業在各類工程建設項目中普遍應用智能建造適宜技術,培育一批在智能建造領域具有核心競爭力的龍頭企業,成為全國建筑業智能建造強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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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發展應用建筑機器人及智能裝備:
積極推進先進制造設備、智能設備及建筑機器人的研發、制造和推廣應用,提升各類施工機具的性能和效率,提高機械化施工程度。加快建筑機器人和裝備生產數字化、智能化升級,推廣應用建筑機器人和智能裝備,努力實現少人甚至無人工廠。加快人機智能交互、智能物流管理、3D打印等技術和智能裝備的應用。推進工藝流程數字化和建筑機器人應用,全面提升施工質量和效益。
穩定房地產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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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房地產企業開發高品質住宅。引導房地產企業由住宅開發為主向城市更新、住房租賃、項目代建、物流倉儲和養老健康等領域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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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住宅用地供應。積極穩步推進城中村改造,做好城鎮老舊小區、危舊房改造,繼續支持城鎮老舊小區居民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加裝電梯等自住住房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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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以及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城市內澇治理等領域建設,因地制宜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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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劉成榮/編輯:王宏/責任人:余燕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