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省廳:開展2023年度江蘇省優質工程獎揚子杯申報!今年起,現場查驗實行全查制度
剛剛,江蘇住建廳發布《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度江蘇省優質工程獎揚子杯申報工作的通知》。
申報對象
企業申報截止日期前一年(即2023年1月5日)及以前竣工驗收并交付使用的房屋建筑、市政、園林、城市軌道交通、交通、水利、電力、通信等建設工程項目,裝飾裝修、安裝、鋼結構等專業工程項目,裝配式建筑工程、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工程咨詢、智能建造、城市更新五個專項。
其中:裝配式建筑工程和智能建造專項針對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工程咨詢專項針對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城市更新專項包括既有建筑改造提升和片區綜合更新兩種類型。
截止日期
2023年度江蘇省優質工程獎“揚子杯”企業申報截止日期為2024年1月5日,
各市和省有關部門(單位)推薦截止日期為2024年2月2日。
2023年度起,現場查驗實行全查制度
2023年度起江蘇省優質工程獎“揚子杯”現場查驗實行全查制度。因故不配合現場查驗等評選工作的項目,不予推薦。經資料復核和現場查驗判定為不合格的項目,從各地推薦的備選項目中按順序依次遞補備查。對備選項目判定為不合格,且未達本地區申報數的,不予補報。通過資料復核和現場查驗的五類專項,按照資料復核和現場查驗的綜合排名高低推薦。
本年度各工程類別現場查驗細則將在廳官網公開。
原文如下: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度江蘇省優質工程獎揚子杯申報工作的通知
蘇建質安〔2023〕189號
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建委),無錫、南通市市政和園林局,南京市綠化園林局,蘇州市園林綠化管理局,徐州、常州市城市管理局,省有關部門(單位):
為提高全省建設工程質量品質,充分發揮優質工程的示范引領作用,根據《江蘇省優質工程獎“揚子杯”評選辦法》(蘇建規字〔2015〕2號)規定,即日起組織開展2023年度江蘇省優質工程獎“揚子杯”申報工作?,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企業申報截止日期前一年(即2023年1月5日)及以前竣工驗收并交付使用的房屋建筑、市政、園林、城市軌道交通、交通、水利、電力、通信等建設工程項目,裝飾裝修、安裝、鋼結構等專業工程項目,裝配式建筑工程、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工程咨詢、智能建造、城市更新五個專項。其中:裝配式建筑工程和智能建造專項針對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工程咨詢專項針對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城市更新專項包括既有建筑改造提升和片區綜合更新兩種類型。
按規定應辦理竣工驗收備案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含相關專業工程)的竣工驗收時間以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上備案機關的確認時間為準。
申報項目工程規模標準(項目要求)見附件1。保密工程不得申報。
二、申報程序
(一)企業自愿申報江蘇省優質工程獎“揚子杯”,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將工程項目申報表及資料(見附件2)報項目所在地設區市承擔優質工程評選工作的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和省有關部門(單位)。各設區市應當按照政務服務事項集中辦理要求進駐同級政務服務大廳。
(二)各設區市行政主管部門和省有關部門(單位)對工程項目申報資料進行初審,按照申報數(見附件3)擇優推薦申報項目,簽署意見后將工程項目申報資料報我廳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處。其中,裝飾裝修、安裝(不含電力安裝)、鋼結構等三類專業工程項目不再細分各設區市申報數,每設區市分別按照不超過22項、10項、4項推薦。
對于符合申報條件的裝配式建筑工程、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工程咨詢、智能建造、城市更新等五個專項,由設區市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并擇優推薦,簽署意見后報我廳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處。其中,城市更新專項國家試點城市按照不超過8項推薦、其它設區市按照不超過5項推薦。
(三)根據省委、省政府政務服務“一張網”工作要求,本年度江蘇省優質工程獎“揚子杯”申報工作通過“江蘇省優質工程、省級工法及新技術應用示范管理系統”(網址:http://58.213.147.241:7080/w/com/home)進行。由企業在線填報工程項目申報表,掃描申報資料原件并上傳至系統,各級行政主管部門依托“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對申報資料真實性進行核查。其中,智能建造、城市更新專項暫不通過系統申報。
申報賬號由我廳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處統一創建后,充足分配給各推薦單位,有申報意愿的企業均可以領取賬號進行線上申報。
三、注意事項
(一)各地行政主管部門和省有關部門(單位)應當按照《江蘇省優質工程獎“揚子杯”評選辦法》(蘇建規字〔2015〕2號)規定的申報條件和本通知申報要求,優先推薦綠色建筑以及實施綠色施工、建筑產業現代化、有重要技術創新、積極采用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業10項新技術》《江蘇省建筑業10項新技術》的項目。對已獲得揚子杯、本次推薦揚子杯的建設工程項目和專項項目,不再推薦其所屬專業工程項目。
(二)各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成立初審推薦工作委員會,不少于9人,其中工程質量專家不少于5人。應當制定初審推薦工作規則,主動接受派駐紀檢部門的監督。上報推薦項目的同時,報送初審推薦工作委員會會議記錄或聯簽意見書等材料,對不予推薦的項目應當說明原因。
(三)各地行政主管部門在受理項目申請后,應當及時在局(委)官網公開申報項目基本信息清單(需包括竣工驗收合格時間)和反映項目基本情況的文字和圖片(包括項目概況、亮點、成效等,參考《江蘇省優質工程獎“揚子杯”精品案例集(2022)》),接受社會監督。信息公開時間最遲不得晚于企業申報截止日期后3個工作日,截至我廳公開項目基本信息清單。
我廳匯總推薦項目后,即在廳官網公開項目基本信息清單,接受社會監督。
(四)申報江蘇省優質工程獎“揚子杯”項目的工程設計應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和行業技術標準。對申報房屋建筑、市政、園林類的建設工程項目,其工程設計應獲得省、市城鄉建設系統優秀勘察設計獎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國家、省級協會優秀勘察設計獎。裝配式建筑工程應獲得市城鄉建設系統優秀勘察設計及以上獎項,或列入市級及以上綠色建造創新項目、建筑產業現代化示范工程項目。各設區市行政主管部門應優先推薦獲省城鄉建設系統優秀勘察設計及以上獎勵的工程項目。
(五)評選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對推薦上報的工程項目資料進行復核。其中對裝飾裝修、安裝(含電力安裝)、鋼結構等三類專業工程以及城市更新專項,在資料復核階段增加專家初選;通過該階段評選后,裝飾裝修專業工程不超過90項進入現場查驗(其中75項正選、15項備選);安裝(含電力安裝)專業工程不超過65項進入現場查驗(其中55項正選、10項備選);鋼結構專業工程不超過24項進入現場查驗(其中20項正選、4項備選);城市更新專項不超過15項進入現場查驗(其中10項正選、5項備選)。申報單位應當制作5分鐘左右的視頻,介紹項目有關情況,具體要求詳見附件2,同時做好接受視頻答辯的準備。
(六)2023年度起江蘇省優質工程獎“揚子杯”現場查驗實行全查制度。因故不配合現場查驗等評選工作的項目,不予推薦。經資料復核和現場查驗判定為不合格的項目,從各地推薦的備選項目中按順序依次遞補備查。對備選項目判定為不合格,且未達本地區申報數的,不予補報。通過資料復核和現場查驗的五類專項,按照資料復核和現場查驗的綜合排名高低推薦。
本年度各工程類別現場查驗細則將在廳官網公開。
(七)評選委員會辦公室對各設區市申報工作進行綜合評價。對于在資料復核、現場查驗中發現不合格項目(含推薦項目和備選項目)的地區,將分類別按比例相應扣減該地區下一年度江蘇省優質工程獎“揚子杯”申報數。
(八)2023年度江蘇省優質工程獎“揚子杯”企業申報截止日期為2024年1月5日,各市和省有關部門(單位)推薦截止日期為2024年2月2日。在企業申報截止日期前,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結束受理企業的申報事項。所有推薦申報項目和備選項目資料一次性申報完成。各類別申報工作聯系人見附件5。
(九)各地各部門應嚴格遵循公開、公正和質量第一、優中選優的原則,切實做好“揚子杯”評選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礙企業自愿申報江蘇省優質工程獎“揚子杯”,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企業任何費用。
“揚子杯”評選工作監督投訴電話:025-51868896。
附件:1. 2023年度江蘇省優質工程獎揚子杯申報規模標準(項目要求)
2. 2023年度江蘇省優質工程獎揚子杯申報表及申報資料要求
3. 2023年度江蘇省優質工程獎揚子杯申報數
4-1. 2023年度江蘇省優質工程獎揚子杯申報項目匯總表(通用)
4-2. 2023年度江蘇省優質工程獎揚子杯申報項目匯總表(僅適用于工程總承包)
4-3. 2023年度江蘇省優質工程獎揚子杯申報項目匯總表(僅適用于全過程工程咨詢)
4-4. 2023年度江蘇省優質工程獎揚子杯申報項目匯總表(僅適用于智能建造)
4-5. 2023年度江蘇省優質工程獎揚子杯申報項目匯總表(僅適用于城市更新)
5. 2023年度江蘇省優質工程獎揚子杯申報聯系人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3年11月30日
(編輯:王宏/責任人:余燕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