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江蘇省廳:住宅建筑高度原則上不應大于60m!層高不應小于3.1m!主體結構保護層厚度設計使用年限為100年
剛剛 ,江蘇省住建廳發布關于印發《江蘇省改善型住宅設計與建造導則》的通知。
本導則適用于江蘇省新建改善型住宅。
改善型住宅應達到綠色建筑二星級以上標準要求。
住宅建筑高度
除臨江、臨湖及城市規劃特殊區域外,住宅建筑高度原則上不應大于60m,容積率不宜小于0.8,也不宜大于1.8。
建筑面寬和高度
改善型住宅應合理控制建筑面寬和高度,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其最大連續面寬的投影不應大于 70m。
2.建筑高度大于24m,小于等于60m,其最大連續面寬的投影不應大于65m。
3.建筑高度大于60m,其最大連續面寬的投影不應大于60m。
4.不同建筑高度組成的連續建筑,其最大連續面寬的投影上限值按較高建筑執行。
層高
改善型住宅層高不應小于 3.1m,三層以上改善型住宅層高不應大于3.6m;
設有地暖、管道式新風或集中式中央空調系統的改善型住宅,層高不應小于 3.15m。
結構設計
基礎底板厚度不應小于400mm,應采用雙層雙向配筋,且每層每個方向的最小配筋率不應小于 0.2%。
主體結構保護層厚度應符合《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50010中設計使用年限為100年的要求。
建筑立面
改善型住宅外圍護結構鼓勵采用保溫結構一體化或自保溫體系。
建筑高度大于27m的改善型住宅,當采用外墻外保溫時,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應為A級。
景觀設計
住區綠地率不應小于33%,集中綠地面積不應小于1.1m/人。
住區宜結合當地規劃建設實際情況進行海綿城市專項設計。
施工建造
改善型住宅宜進行“設計一施工一運維”一體化、數字化深化設計,集成綠色建筑、裝配式技術、低碳技術、健康住宅、智慧物業等要求,提升全生命周期品質。
宜采用智能建造技術,通過實測實量機器人、混凝土施工機器人、墻面施工機器人、智能施工電梯等進行輔助施工作業。
外墻圍護結構應采用全混凝土外墻體系。
屋面結構層應選用抗滲等級不低于P6的防滲混凝土。
剛性保護層應選用不小于50mm厚C30混凝土并加抗裂纖維。
其他
改善型住宅應按規定嚴格執行“一戶一驗”的分戶驗收制度。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應對關鍵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專項檢查。
改善型住宅應提高防水工程等保修期限。在符合國家規定最低保修期限規定的基礎上,地下工程、屋面工程、外墻等公共部位的防水保修期限不應低于10年。
原文如下:
蘇建科〔2024〕30號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委、房產局):
為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更好滿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動安全耐久、功能完善、性能優良、綠色宜居的改善型住宅建設,我廳組織編制了《江蘇省改善型住宅設計與建造導則》。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參照執行。
本導則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管理,如有意見建議,請反饋至我廳綠色建筑與科技處。
聯系電話:025-51868661;郵箱:zjt_kjc23@163.com。
附件(電子版):附件:江蘇省改善型住宅設計與建造導則.pdf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4年3月1日
(供稿:余燕君/編輯:王宏/責任人:余燕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