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建筑垃圾消納文章
背景:日前,第三輪第二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曝光典型案例,聚焦建筑垃圾違規處置等問題。督察案例顯示,一些省市存在全過程管理制度落實不力、規范處置監管不力、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滯后等問題。
評論:近年來,隨著新型城鎮化建設的不斷推進,城市建筑垃圾的產出量越來越多,給城市環境造成了不小壓力。
此次督察發現,湖南省張家界市、永州市建筑垃圾處置能力嚴重不足,2023年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率均不足10%,遠低于湖南省平均水平。永州市從2018年就開始謀劃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由于規劃銜接不力、選址征地未落實等因素,工作一拖再拖,至今尚未建成。
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尤其是再生利用或循環利用是建筑垃圾治理的重點。但在一些地方,建筑垃圾混堆亂倒現象時有發生。一方面是一些城市缺乏長遠規劃,建筑業中的設計、施工與拆除行為仍采用傳統的粗放型生產方式,直接造成大量建筑垃圾的產生;另一方面是對產生的建筑垃圾未實施分類回收和消納管理。
做好建筑垃圾消納文章。各級政府應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建立建筑垃圾再生資源化處置中心,做好建筑垃圾處置工作。相關管理部門還要健全并實施建筑垃圾分類處理制度。明確建筑垃圾減量、分類收集、運輸、中轉、分揀、利用、消納、監管等要求,并按照有關規定,使用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產品。同時,可以引入社會資本,鼓勵采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投融資模式,加快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
城市生態環境可持續發展是實現城市未來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因素,可持續發展戰略要求對城市建筑垃圾進行無公害的資源化處理。可以說資源化利用是城市建筑垃圾處理的重要方式,因此在對城市建筑垃圾處理的過程中,要不斷加強相關管理,推動技術進步,從根本上保證城市建筑垃圾的資源化利用,推動城市環境的可持續發展。
(編輯:王宏/責任人:余燕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