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發生的哪些費用企業所得稅匯算 清繳需要納稅調整?
企業在按月或季預繳企業所得稅時,是按照會計利潤進行預繳,無需針對稅會之間的差異事項進行納稅調整,而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需要針對稅會差異進行調整,在會計利潤的基礎上,經過納稅調整得出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那么哪些費用會涉及到納稅調整呢?
1、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以及工會經費三項費用
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以及工會經費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限額的計算依據均為合理的工資薪金總額。
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的14%部分,準予稅前扣除。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的2%部分,準予稅前扣除。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的8%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結轉以后納稅年度扣除。
以上三項費用支出,超過扣除標準的部分,本期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需要納稅調增,其中職工福利費和工會經費形成的差異屬于永久性差異,僅會影響當期,當期進行納稅調增,而職工教育經費支出形成的差異屬于暫時性差異,超過標準部分,本期進行納稅調增,以后期間扣除時,需要納稅調減。
2、保險費支出
企業依據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準予扣除(企業依法承擔的員工五險一金準予稅前扣除)。
企業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為本企業任職或受雇全體員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分別在不超過工資總額5%標準內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超過部分形成永久性差異,本期匯算清繳時,納稅調增處理。
3、手續費及傭金支出
保險企業發生與其經營活動有關的手續費和傭金支出,不超過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的余額的18%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結轉以后年度扣除。
電信企業在發展客戶、拓展業務等過程中需向經紀人、代辦商支付手續費及傭金的,其實際發生的相關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超過當年收入總額的5%部分,準予稅前扣除。
其他企業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計算限額(居間服務費不超過促成交易合同金額的5%準予扣除)。
4、業務招待費支出
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實際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千分之五。
當年銷售(營業)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視同銷售收入
對于超過扣除限額的部分,匯算清繳時,作納稅調增處理。
5、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
煙草企業的煙草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一律不得稅前扣除。
化妝品制造與銷售、醫藥制造和飲料制造(不含酒類制造)企業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30%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結轉以后年度扣除。
上述以外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15%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以后年度扣除。
超過標準部分,形成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本期匯算清繳時,納稅調增處理,以后期間扣除時,作納稅調減處理。
6、利息費用
非金融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業的各項存款利息支出和同業拆借利息支出、企業經批準發行債券的利息支出,可據實扣除。
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部分準予據實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
企業從關聯方接受的債權性投資和權益性投資的比例超過規定標準而發生的利息支出,不得稅前扣除,債資比例要求為,金融企業5:1,其他企業:2:1,即關聯方企業的借款費用支出,既要看利息支出是否超過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又要看本金是否滿足債資比例的要求。
7、公益性捐贈支出
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的12%以內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結轉以后3年內扣除。
非公益性捐贈支出,不得稅前扣除。
8、不得扣除的項目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以下支出不得扣除:
①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
②企業所得稅稅款;
③稅收滯納金、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④贊助支出(企業發生的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各項非廣告性質的支出);
⑤未經核準的準備金支出,比如計提的壞賬準備,資產減值準備,存貨跌價準備等;
⑥企業之間支付的管理費、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租賃和特許權使用費,以及非銀行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利息支出;
⑦其他與企業取得收入無關的支出。
(供稿:朱華/編審:王宏/責任人:余燕君)